鞍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8批 )

时间: 2024-09-17 03:28:19 |   作者: 连铸设备

  12月2日,铁西区接到信访案件。经核实,12月1日,铁西区永乐房修所接到社区工作人员报修,随即房管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疏通,上午10点20分维修完毕,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两个排水口,一个是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口,一个是经过处理正常排放口,未经处理污水排水口排出的废水发黑发臭直接流入五道河,污染水源。

  海城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新建工程于2018年6月30日通水调试,8月20日经沈阳泽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报告结果(01W201808-08)显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为避免两条百乐克工艺系统在改造清淤停产时污水直排河流现象,施工中采取先行东线改造,进口污水一部分分流到A2O工艺系统处理,一部分分流到百乐克西线系统处理,最大限度减轻河流污染,因此设立新建A2O工艺生产线排放口,对原百乐克工艺系统排放口未取缔,使A2O工艺生产线与原百乐克工艺系统改造之间互不影响。两条百乐克工艺系统在逐一完成清淤后,进水调试时会出现少量浮泥外溢情况,并非污水处理厂未经处理污水直排。

  海城市五道河流域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举报人反映“污染水源”情况不属实。

  目前,百乐克西线系统已完成清淤工作,正在安装设备,计划2018年12月20日左右通水调试,12月30日进入正常运行,届时百乐克工艺系统排放口将取缔,并入A2O工艺系统排放口。

  鞍钢建设剥岩工程有限公司雇佣21台手续齐全的货车运输矿石,主要走的是鞍钢自建矿石运输专用线,只有较短部分需经樱山路,运输车辆附有防散网,没有超载和矿石散落问题。沿途存在粉尘污染情况。基本属实已办结。

  该地区为明达公司开发的明达公馆项目,由于开发商未安排人员对该楼盘来管理,目前联系不上明达开发商负责人,现在属于无人管理状态。12月4日下午现场勘查,现场有堆建筑材料砂石及少量生活垃圾。

  三宝晚茶麻辣烫九中店,正处于停业装修。该店只有一个水泵,是整个店的空调系统部件,空调运营时间在每年的5月初-9月底,空调停用后已经将水排出,现场检查空调水泵已无法开启。2017年6月4日三宝晚茶麻辣烫自行委托辽宁衫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油烟及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前三村东北侧1组计16户居民自来水供应时有异味,系居民史某某家厕所旁边的供水管道破裂所致,由于自来水公司采取早午晚分段供水方式,在停止供水时管道破裂处因负压导致污水倒吸,再次供水时末端产生臭味。属实已办结。

  企业厂界距南侧和西侧金龙花园小区及别墅区约30米,北侧茂泽园小区3号楼约5米。2018年9月中旬以来,机器检修、升级设备等原因,企业长期处在停产状态,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核查工作人员未曾发现企业院内、工作间、机器设备等有玻璃丝粉尘的现象。2018年8月2日,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检测,东、南、北侧厂界达到Ⅱ类标准,西侧厂侧噪音超标,北侧居民区则达到了Ⅱ类标准。附近居民曾反映过该公司粉尘飘絮和噪音问题,企业通过封闭门窗、限产限时、减少设备正常运行数量、升级机器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都未能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基本属实已办结。

  2018年12月4日,海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企业实施整体搬迁,由海州管理区负责,已制定企业搬迁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在此期间,由海城市环保局和海州管理区负责,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由海州管理区负责,全面做好群众解释和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千山风景区上石桥村与下石桥村交界处一家采石场,非法采矿、采石,加工石料,破坏景区山林。

  1.根据鞍山市国土资源局调查,自2007年11月9日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千山区分局下发了注销其采矿许可证的通知,期后该区域停止了开采活动。2014年5月,鞍山市国土局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在原上石桥村采石场内有挖掘机采矿作业,之后,在原上石桥采石场范围内未发现无证开采行为。

  2.经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核查,千山风景区管辖区域内不存在破坏景区山林现象。

  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中合村小西沟组的河沟内,部分河段确实存在少量的生活垃圾,沿河两侧有居民14户,厕所均为旱坑厕所,并未曾发现下水管道口,也未曾发现有粪水直排入河的痕迹。小西沟组的河沟属于季节性河沟,目前处于枯水期,河床干涸,不存在污染英纳河水质问题。

  已办结。针对新甸镇中合村小西沟组河沟内存在的少量垃圾,新甸镇政府已于11月28日完成清理工作,由垃圾转运车运至岫岩满族自治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岫岩县石灰窑镇坎子村甲木金矿无相关手续,非法毁坏600余亩林地,开采矿山。

  岫岩满族自治县甲木矿业有限公司已办理了工商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备案手续。

  2014年,岫岩满族自治县甲木矿业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石灰窑镇坎子村羊角组探矿,非法占用林地2190平方米。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于2014年7月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已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缴纳罚款。从2014年处罚至今,甲木矿业有限公司不进行生产,也不存在继续破坏林地行为。基本属实已办结。

  被投诉的“鑫达石粉厂”实为辽宁鑫达滑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验军管理区冉家村和南台镇前五道河村,不在三里村。1995年9月海城市鑫达滑石粉厂承包南台镇前五道河村五十亩地建设滑石粉加工项目,将原有厂区建筑物和旧厂房翻建,2012年1月至2015年在原厂区内,原有厂房后面增建料场和厂房,地块为旱地、果园和灌木林。2009年取得国土使用证面积为9458平方米,2015年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面积21935平方米。2018年6月辽宁鑫达滑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省林业厅办理林地使用审核面积12496平方米,其中未批先占林地面积9295平方米,海城市林业局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424.6平方米进行了行政处罚,海城市国土资源局对7871平方米的占地进行处罚;剩余厂区面积6474平方米为非林地。

  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号为3721号,经海城市林业局调查,该企业没有破坏山体植被。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424.6平方米,依法对其进行林业行政处罚,责令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罚款28492元。罚没款2017年6月23日上缴国库。2018年6月该企业已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目前省林业厅正在公示中。破坏地块已恢复覆土,准备在2019年春季造林。基本属实已办结。

  经查,投诉的齐矿排岩场主要是采用自卸式汽车排岩方式, 24小时生产,汽车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风水沟尾矿库干滩面积约220万平,是主要的产尘源。

  2018年11月17日,鞍山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作业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汽车排岩场运输道路上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以及风水沟尾矿库干滩上采用了多管放矿、水喷淋、喷洒抑尘剂、水罐车洒水等方法遏制无组织扬尘污染。经查阅10月25日、11月21日监测数据表明颗粒物排放达标。但不排除大风干燥天气下上述作业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影响附近百姓的日常生活。环保部门将会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排放。

  针对“农作物和蔬菜上落满厚厚的灰尘影响农作物生长”问题。 2017年市农委曾会同高新区农业局在金胡新村金家岭一组于蔬菜采收期和玉米成熟期进行了农产品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正常。

  2017年5月11日、2018年9月17日鞍山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对风水沟尾矿库坝渗水进行了监测,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风水沟尾矿库坝库是日常监管对象,鞍山市环保局对坝渗水和扬尘定期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鞍山市环保部门将会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排放。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经调查,该公司厂房、库房全封闭,地面硬化,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经监测均达标排放。2018年12月4日经监测,该公司的镁钙砖项目、高纯镁砂竖窑项目、电熔镁项目的有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监测数据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该公司矿山自2017年3月末停供炸药至今一直停产,没有采矿行为。并按照安监部门要求,于2018年4月对安全风险隐患区域进行整改,经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该公司在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过程中没有开采白云石和镁矿。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该公司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大甸子村沟甸组大西岔、药山镇佟家堡村小堡组西沟里采区,开采镁矿堆放矿渣,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0.40公顷,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均遭受严重破坏,于2016年10月11日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侦查。侦查中发现该公司开采镁矿非法占用林地6.45公顷。部分属实已办结。

  针对辽宁万成镁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0.40公顷、非法占用林地6.45公顷。2018年11月22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将上述违法事实合并后移交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一、经查,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和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7年4月12日期间,在未办理扩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偏岭镇包家堡村越界开采。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30日对其越界采矿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处罚款,该公司履行了处罚决定书全部内容。

  该公司已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矿区外围扩界,并于2018年4月委托专业机构对矿山办理扩界前期的技术材料来地质勘查,勘查过程中在偏岭镇郭家堡村矿山的山场上共探矿钻孔10处,但有4处在申请办理矿区外围扩界范围内,属于无证勘查行为。10处钻孔现已封堵。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0三队对该矿探矿区域进行现场勘查,钻探施工区域内无采场。

  二、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包家堡村非法占用林地5.43亩,2017年8月,岫岩县森林公安局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下达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已缴纳罚款。基本属实已办结。

  针对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和源矿业有限公司无证勘查的行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局于2018年11月20日对其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无证勘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无证勘查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

  针对岫岩县东和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5.43亩,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林地原状的问题,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在2018年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偏岭镇包家堡村兴东矿业无环保及其他任何手续,偷采矿石,生产时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该企业有检查时,锁门阻止检查;督察回头看期间停产。

  一、经查该公司为粉体加工公司,矿石外购,无采矿行为。该企业在断电整改之前的生产期间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但从2018年7月11日断电停产整改以来噪声扰民问题已不存在。

  二、经查,岫岩满族自治县兴东矿产品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24日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7月24日由岫岩满族自治县环保局批复环境影响报告,正在等待验收。已办理发改立项、安全生产、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规划报告手续。

  三、经查,该公司已于2018年7月11日断电停产整改,整改期间该企业一直无法生产,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政府巡察人员在日常巡察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存在锁门阻止检查情况。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做整治,对噪声源风机采取封闭措施进行降噪,环保验收时一定要保证噪声达标。基本属实已办结。

  该地块不存在非法侵占、非法转让买卖国有土地行为。2011年3月1日,宁远屯村与刘利签订承包合同,将地块面积为约2万平土地出租给现土地使用者刘利,协议租期从2012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小台子村与刘利签订承包合同,将地块面积约3万平土地出租给现土地使用者刘利,并签订了租赁协议。

  经海城市林业局调查核实,岔沟镇顾房村零散开荒情况已于2017年结合岔沟镇顾房村小流域水土流失项目进行了整顿治理。2017年进行了植树,2018年春、秋两季对未成活树苗进行了补植,村内原有零散开荒地进行了植树造林。

  经海城市林业局调查核实,岔沟镇庞家店村没有生态公益林,境内无采砂点。柳树村生态公益林内原有一处采砂点,2017年5月已依法予以关闭,相关责任人已被海城市人民法院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涉案地块已经进行回填,并于2017年秋、2018年春季、秋季进行造林,完成植被恢复。

  经调查,院内东北角有小炼油厂遗址一处,场地内存有空置贮存罐12个,贮油槽1个,底部有残余黑色沥青油,有部分小炼油生产设备,为台安县韭菜台镇二多生物能源再生部十年前购买此处时包含原来老炼油厂的设备,现已残缺破损。现场检查没发现小炼油生产及利用该场地收购废机油迹象,也没有收购废机油使用痕迹。不属实已办结。

  台安县韭菜台镇政府已责成供电部门对该企业动力电进行了断电处理,并责令该企业拆除所有小炼油生产设备,以彻底消除“小炼油”死灰复燃的隐患。目前,该企业动力电已断,原小炼油设备已集中堆放,锅炉烟囱已截断。

  百汇香山小区西门两侧饭店、洗浴经营过程中,长期排放油烟和异味,并且空调、排风扇、油烟净化器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百汇香山小区西门两侧饭店和洗浴网点共14家,其中13家为餐饮网点,1家洗浴中心。安装有油烟净化器17台,空调33台,排风扇5台。经现场调查13家餐饮企业有一家停业外兑,其他12家和洗浴中心正常营业。12家饭店和1家洗浴中心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作,现场未闻到异味,空调外机和排风扇运转时噪声不大。

  由于涉及网点较多,海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委托辽宁杉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百汇香山小区西门两侧饭店和洗浴网点进行油烟和噪声监测,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在2019年3月5日前整改结束。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增容扩建尾矿库。投诉人称该尾矿库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可能污染附近农田及地下水。

  经查,投诉的风水沟尾矿库增容扩建工程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辽)FM安许证字[2017]YS032002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安监总非煤项目审字[2017]3号)、土地批复(辽县国用(2016)第Q-0013号、鞍国用(2016)第40153号)。针对“风水沟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 项目环保审批办理情况,据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给市环保局复函称,该项目将按2018年2月原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文件精神做处理,企业编制环评文件后,向具有审批权的环评审批部门报批。目前,该项目环评文件已经上报至市审批局。

  针对“投诉人称该尾矿库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经省和市安全监管部门多次对风水沟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确认,该尾矿库安全生产运行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目前生产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2017年5月11日、2018年9月17日鞍山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对风水沟尾矿库坝渗水进行了监测,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风水沟尾矿库已纳入日常监管,鞍山市环保局对尾矿库扬尘及排水进行常规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海城市牌楼镇菱镁产业园内,卓繁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几百亩林地,毁林建厂。该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粉尘污染环境。

  举报人反映的卓繁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海城市卓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日,经海城市林业局现场初步核实,该公司规划使用土地面积96600平方米,其中含林地69009平方米,林地内无建筑,正在申请办理林地手续。

  举报人反映的“大型镁砂厂”实为海城市晟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经海城市国土局调查核实,企业占地面积70499平方米,其中已办理6394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手续,超占土地面积6557平方米。海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超占土地进行了处罚,罚款已缴纳,非法占用林地已于2018年8月15日移送至海城市林业局。经海城市林业局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占用林地情况,面积为296平方米,罚款2960元已缴纳。2018年12月3日,海城市林业局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企业现场有盗伐林木行为,也未曾发现现场留有林木伐根。基本属实已办结。

  铁东区山南街56栋一楼共有商户13家,经营白钢用品的共有6家,当天并未发现有商家加工白钢制品,但发现其中一家商户有电锯,涉嫌加工白钢制品。基本属实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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